|
金平县金河西路(河东南路3号桥-绿宝酒店段)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金平县金河西路(河东南路3号桥-绿宝酒店段)道路改造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210217 1.招标条件 金平县金河西路(河东南路3号桥-绿宝酒店段)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金发改投资【2021】30号批复建设,招标人为金平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筹措方式:争取国家各级补助资金及政府多渠道筹集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平县城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金平县金河西路(河东南路 3 号桥-绿宝酒店段)道路改造工程,道路总长 1256.443m。其中,10 米宽道路,全长780m,采用城市支路标准,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设计车速 20km/h;5米宽道路,全长 476.443m,为慢跑道和景观步道。工程内容为道路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 2.3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有关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670.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44.46万元。 2.5 计划工期:一年。 2.6 招标范围:金平县金河西路(河东南路3号桥-绿宝酒店段)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同时具有: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 企业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资质范围内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例入废标条款)。 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财务及运营状况 3.2.1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 3.2.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派出;另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其他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由施工单位派出; 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5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办理流程详见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2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具体要求: 6.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一份。 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平县河东南路16号六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7月14 日09时00分。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投标文件电子文档U盘中的文件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网上递交的电子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http://www.ynjzjgcx.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hhzy.net/)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金平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金平县 联系人:王琼 电 话:1528733608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联系人:候建伟 电 话:0873-3733570 18787303331 日 期:2021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