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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沙依坡乡通三级公路工程金平县沙依坡乡通三级公路工程
项目编号:HHZB20210357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项目金平县沙依坡乡通三级公路工程经金交复【202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平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平县沙依坡乡,详见下表及施工图。 2.2建设规模、合同段划分、招标内容及计划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格满足下述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满足下述要求,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填报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最近3年(2018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中标价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上的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上述业绩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得到且附网页截图方为有效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取得贰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最近3年(2018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中标价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上的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上述业绩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得到且附网页截图方为有效业绩; (2)项目总工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最近3年(2018年1月至今)完成过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上的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项目总工。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上述业绩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得到且附网页截图方为有效业绩。 注:公路工程专业包括公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道路工程、城市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类相关专业、隧道类相关专业等。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注册年份算起。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全国公路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2)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在“云南省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C级或D级”。 (5)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近3年内未曾有因质量、安全、违约、骗取中标或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正受到限制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我要投标】(建设工程类)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2021年09月13日17:00时前,将网上报名成功截图(截图需包含投标人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发邮件至635321241@qq.com邮箱,或将网上报名已成功截图扫描件送至招标代理公司。网上报名成功后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施工图纸,(潜在投标人需办理电子报名、邮箱报名确认两项手续,同时领取施工图纸,缺少任意一项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图纸每份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600.00元),售后不退. 帐户名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蒙自明珠路支行; 银行帐户:53001666351051002409; 单位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注:如果投标企业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无需重复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进行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9月28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振兴路红河政务服务大楼3楼)开标厅。 6.4投标文件递交网址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5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智能开标的通知》及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开标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开标: 方式一: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振兴路红河政务服务大楼3楼)开标厅,开标现场进行现场解密。按交易中心规定到场人员须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报告要求为:“投标人现场解密时须携带开标时间前3天内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以核验。” 7. 特别告知投标人事项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投标人自觉遵守“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中“红河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疫情防控和服务管理的具体办法”的相关内容。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同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 ggzy.yn.gov.cn/)上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概况、资格审查的最低要求、评标办法及其他关键内容等已上传至《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网站,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上网查看。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平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金平县 联系人:周工 电话:0873-5225917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商网8号 邮政编码: 661100 联系人:侯工 联系电话:0873-3033447、18787303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