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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街至鸡街高速公路(个旧段)取土场南部不稳定边坡勘查及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羊街至鸡街高速公路(个旧段)取土场南部不稳定边坡勘查及治理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210309 1、竞争性磋商条件本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人为个旧市鸡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2.1建设地点:羊街至鸡街高速公路(个旧段)。 2.2建设规模:羊街至鸡街高速公路(个旧段)土场南部不稳定边坡治理 2.3磋商内容包括: (1)设计概算审核; (2)工程预算审核; (3)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审核; (4)竣工决算编审; (5)工程结算审核; (6)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①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②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③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④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⑤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⑥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⑦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出具完整结算报告。 (7)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2.4全过程造价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到工程结算审核完毕,配合项目的审计工作,以及造价资料存档备案完止(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具备工程造价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与本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相匹配的能力。 3.2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2018年至今承担过1个造价服务业绩(注:已完成、正在进行和新承接业绩均可,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复印件。)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须满足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磋商申请人本单位,并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磋商申请人本单位,并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要求长驻现场,如需更换需提前报请采购人批准。 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名(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且工作年限须达到5年以上。 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保缴纳名单须包含以上相关人员); 3.5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应当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任意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信誉要求:①磋商申请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未列入信用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网页查询记录截图;②磋商申请人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③磋商申请人自2018年至今在招投标过程中未曾被项目投标地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不良行为记录通报。④磋商申请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7磋商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将对中标(成交)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除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磋商申请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3.8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本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5.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整套上述资格要求资料装订成册。 5.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投递6.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投递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 6.2磋商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9号2楼会议室)。 截止时间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采购人:个旧市鸡街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个旧市鸡街镇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15126343547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0873)3033447、18787303331 日期:2021年0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