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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街至鸡街高速公路(个旧段)取土场南部不稳定边坡勘查及治理工程前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羊街至鸡街高速公路(个旧段)取土场南部不稳定边坡勘查及治理工程前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水土保持方案;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编号:HHZB20210308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人为个旧市鸡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2.1建设地点:羊街至鸡街高速公路(个旧段)。

2.2建设规模:街至鸡街高速公路(个旧段)取土场南部不稳定边坡勘察及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2.3磋商内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2)完成成果文件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所规定的要求,且达到审批通过。

3)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2.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本次水土保持方案;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最高磋商限价):为人民币 10万元。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8年或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年公司财务报表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磋商申请人成立不足1年的,按实际成立至今的月份提供会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注:成立未满 1 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提供磋商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2.落实本项目投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的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2.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磋商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磋商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林勘可研和采伐报告编制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2018年至今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服务业绩。

3.5联合体要求:本次竞争性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要求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上述资格资料一份原件及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至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投递

6.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投递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

6.2投递地点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9号2楼会议室)。

截止时间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个旧市鸡街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个旧市鸡街镇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15126343547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人:侯先生

电  话:(0873)3033447、18787303331

日期:2021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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