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2021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石屏县2021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3日15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10370
项目名称:石屏县2021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最高限价:¥2000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石屏县2021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建设主要内容、名称及型号、性能 | 采购预算价 |
1 | 监测点基础设施建设 | 1 | 批 | 根据监测点情况,布设监测设施:1.根据监测点排灌方式布设水量监测设备,监测监测区入水量与出水量;2.降雨量设备布设,实时监测降雨量。 | 3000 |
2 | 监测信息可视化平台建设 | 1 | 批 | 基于B/S架构,建设信息可视化平台,实现监测点农事数据管理,在线监测数据上传、管理,采样监测数据上传,查询分析等功能。 | 2000 |
3 | 氮磷流失模数及流失量计算 | 1 | 批 | 根据监测数据,计算监测区氮磷流失模数。 | 1500 |
4 | 监测设备管护及运维 | 1 | 批 | 监测点日常维护、管理等。 | 2600 |
5 | 土壤采集设备 | 2 | 套 | 手动螺旋取土钻及相关配套装备 | 1200 |
6 | 土壤贯穿阻力仪(紧实度仪) | 1 | 套 | 测量范围:0~10MPa。 | 9800 |
7 | 土壤多参数监测站 | 1 | 套 | ①土壤温度范围:40℃~85℃,误差±03℃;②土壤体积含水量:0%-100%,相对误差±3%;③土壤电导率,测量范围0-5ds/m;④监测深度0-20、20-40cm、40-60cm、60-80cm。 | 41500 |
8 | 手持式土壤墒情速测仪 | 1 | 套 | ①土壤体积含水量:0%-100%,相对误差±3%;②监测深度0-10cm、10-20cm;③监测10个以上样点土壤墒情。 | 8600 |
9 | 土壤比色卡 | 1 | 台 | 判别土壤颜色,防水设计。国际标准,中文使用指南。 | 4600 |
10 | 数据处理设备 | 2 | 套 | 监测数据处理(输入、输出)设备 | 10000 |
11 | 样品化验 | 10 | 个 | 做一次土壤样品检测,作物种植前、后在5个试验区各取1个土样,内容包括:pH值、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等7项;检测一次土壤重金属(铬、镉、铅、砷、汞等)和中微量元素等参数。 | 1000 |
12 | 试验费 | 1 | 个 | 田间试验(工时、种子、肥料、检测等) | 8000 |
13 | 耕地质量监测展示牌、标识牌 | 1 | 套 | 展示牌:外框尺寸:5米宽,3米高(制作框架方管不小于5X7镀锌管,圆管直径10厘米,安装高度不少于3.5米),面板0.5彩钢板加530喷绘布。 标识牌一个:材质:大理石或相似材质;地下部分0.8m*0.5m,地上部分1m。 | 10000 |
14 | 隔离区设置(含田间整治) | 1 | 套 | 按照国标要求建设监测区砖砌隔离:0.24m*0.6m*160m(地下0.4m,地上0.2m) | 27000 |
15 | 围栏 | 1 | 套 | 不锈钢围栏,尺寸:5m×5m×1.5m,高度1.5m以上。 | 10000 |
16 | 排水设施 | 1 | 套 | 建设一立方米沉沙池1个,放置直径0.3m、长2m水泥管13根。 | 5000 |
17 | 混凝土垫层 | 6.4 | 立方米 | 混凝土垫层6.4立方米 | 4000 |
18 | 土地流转费 | 10 | 年 | 本项为固定费用,不参与优惠,供应商按所列金额进行填报。 | 3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30日历天完成建设及供货。
交货地点:石屏县,具体地点按采购人要求送达。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网页彩色截图)。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0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连续、清晰;2021年1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 供应商2019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截图。
3.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2018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截图)。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每天08时至11时30分, 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08时至11时30分, 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2019年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可供二维码扫描查询的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④省级或部级审定登记的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原件,上述资料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注:以上证明材料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00,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3日15时(北京时间)。
地点: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9号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23日15时(北京时间)
地点: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9号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 石屏县汇源路4号
联系方式: 0873-3174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联系方式:0873-3038448、18787303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妍麟
电 话:0873-3038448、1878730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