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移动执法手持终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移动执法手持终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3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投递截止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10472
项目名称: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移动执法手持终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万元
最高限价:¥29万元
采购需求: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移动执法手持终端采购项目。
采购范围:成交供应商向甲方提供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移动执法手持终端采购项目并保证监察支队移动执法移动信息接入通讯服务及运行保障、2021年内提供执法终端5G信号覆盖情况(详细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须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新成立的公司不需提供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但需提交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2.4须提供近6个月内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申请的单位,请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时00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申请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④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3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3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公开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红河州环境监察支队
地 址: 红河州蒙自市
联系方式:王航、0873-3053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联系方式: 侯建伟、0873-3033447、1878730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