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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石屏县2022年耕地轮作项目招标公告

石屏县2022年耕地轮作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石屏县2022年耕地轮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20220609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20156

项目名称:石屏县2022年耕地轮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50000.00

最高限价:¥3750000.00

采购需求: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要求;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明细/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单价(元)

1

商品有机肥

1.禁止选用粉煤灰、钢渣、污泥、生活垃圾(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含有外来入侵物种的物料和法律法规禁止的物料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禁用类原料。
2.外观均匀、粉状、无恶臭。
3.产品包装:40Kg/袋。
产品质量符合NY884-2012标准的有机肥产品,有机质含量45%,腐植酸含量10%,总养分(+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5.0%;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0%pH值:5.5-8.5,粪大肠菌群数≤100/g,蛔虫卵死亡率≥95%,有效期≥6个月;复配溶磷、解钾、促进生长的功能菌群,有效活菌数≥0.2亿/g。有机肥产品中5种重金属限量指标符合以下要求: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mg/kg;总镉(Cd)(以烘干基计)≤3mg/kg;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mg/kg;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mg/kg;总汞(Hg)(以烘干基计)≤2mg/kg

3000

1200

2

社会化服务

完成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分别于轮作前(秋粮收获后)在监测点取土样,轮作结束后在监测点第二次取土样,各个土壤样品风干后约1千克,送检测机构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如下:pH值、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钙、镁、硫、硼、锌、铁、锰、钠、氯、钼、铜、氯、铝、容重等指标。总砷、总镉、总铅、总铬、总汞、铜等有害元素。

2

2000

商品有机肥服务:(1)到自然村落实面积,填写面积统计表:包含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轮作面积、方式、轮作品种的产量、施肥情况。(2)根据四至信息,核实地块信息、轮作方式是否符合项目要求,并提供完整的报账资料。(3)在实施单位的监督下,项目单位采购商品有机肥后,完成有机肥发放前的保存、短途运输及按核实面积分发至农户。

25000

2

科技培训投入:完成1000人次耕地轮作技术培训,提高项目区农民轮作意识和种植技术水平。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部门和媒体合作,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耕地轮作主题宣传活动,展示工作成效,及时发布补贴政策,使广大水稻、油菜、小麦种植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了解补贴政策内容,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地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耕地轮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农民轮作的积极性,着力提高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耕地轮作的技术水平。

1000

50

生产技术等宣传:制作印发耕地轮作技术手册,旱稻、油菜、豆类生产技术规程等技术手册发放至项目区种植户。

2000

10

完成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及总结验收技术服务:
——项目区完成粮豆轮作、粮油轮作面积≥25000亩;
——项目区完成“豆类、油菜+玉米、水稻”轮作模式≥25000亩;
——项目区补助物资及时发放率100%
——项目区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都明显提高;
——项目区农技推广对象满意度≥80%
项目结束时,根据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提供项目技术总结、工作小结,并同时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审计验收报告。
设立工作机构,专人专项负责项目,确保项目能顺利实施完成。并随时接受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督检查。

1

26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供货,15日历天内全部交清,并提供相关服务至项目结束止。

交货地点:石屏县,具体地点按采购人要求送达。

产品质量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货物验收: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后,投标人需提供随货同行的相关合格证书,由采购人进行验收;卸货及有关费用投标人负责;同时由采购人抽取的样品送到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网页彩色截图);具有省级或部级审定登记的有机肥《肥料登记证》,提供2022年1月至今所投产品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19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连续、清晰;20217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 提供20211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截图。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019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截图)。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陆进行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进行注册以及企业数字证书(CA)的办理。注册及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于2022年051917时30分至2022年0526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陆进行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 。(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86483801。)

注:如果投标申请人之前已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进行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方式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0609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屏县宝塔路老烟草公司四楼开标厅)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6.1.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根据《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开标采用网上智能开标(投标文件开封)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相关操作。若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

因开标系统、开标(投标文件开封)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资格预审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开标(投标文件开封)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投标文件开封)结果无异议。

技术服务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服务QQ:400-9618-998。

6.3 特别告知投标人事项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投标人自觉遵守“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中“红河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疫情防控和服务管理的具体办法”的相关内容。

6.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上发布。

6.5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石屏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址: 石屏县汇源路4号

联系方式: 0873-3174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联系方式:18787303331、0873-3038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 话:18787303331、0873-3038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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