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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十四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个旧市十四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个旧市十四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HHZB20220006,项目业主为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 2、项目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个旧市十四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具体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本项目共1个包。 2.2规划编制完成时限:签定合同起30日历天 2.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完成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最终签订时间为准)。 2.5规划编制费为: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52万元。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磋商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3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注:成立未满1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6本项目人员要求:调研人员须≥5人,且工作时长应达到180个工作日(以甲方实际考勤为准)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8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一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8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二次报价,报价评审部分以最终报价为评审价)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2年05月06日08 时30分至2022年05月11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文件获取地址: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商网6号); 4.3磋商申请人现场报名(获取文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报名时提供); 4.4报名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商网6号)。 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资料须齐全、完整报名成功。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05月17日上午09时30分,递交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商网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公开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个旧市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13649628527 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0873-3033447、3038980、18787303331 日期:2021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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