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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超市经营权对外招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蒙自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超市经营权对外招商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220135
一、采购条件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蒙自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蒙自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超市经营权对外招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此次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蒙自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超市经营权对外招商项目竞争性磋商 2.2、项目编号:HHZB20220135 2.3、项目需求:以经营副食品、日用品等商品为主,为院内职工、病人及家属提供便民服务 2.4、项目概况: 2.4.1蒙自市妇幼保健院超市实行对外招商,面积约100平方米;医院对超市人流量、盈利收入不作任何承诺。 2.4.2医院有偿提供水、电,价格根据政府定价执行,费用每月一结。 2.4.3医院提供场地,不提供其他配套设备,需要成交人自行添置(成交人自行添置的设备在合同期到时自行处理)。 2.4.4所销售的商品采购渠道要求是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单位,严格按照“溯源标准”提供票证,做到货到票证到。 2.4.5超市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蒙自市市场平均价,一经发现高于蒙自市市场平均价,采购人有权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4.6年承包费报价不得低于50000.00元。 2.5、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为3年,每个季度由院内职工对超市进行满意率 调查,满意率不足60%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6、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者配备的从业人员必须按医院防疫要求按时做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费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核酸检测费用可享受医院优惠政策)。 2.7、履约保证金:为保证经营者规范经营、优质服务,经营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蒙自市妇幼保健院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经营期满后采购人在一个月内返还经营者(不计利息)。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食品安全、质量安全、卫生安全、设备安全及故障、经营权私自转让等重大问题时,蒙自市妇幼保健院有权终止合同、有权用履约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 2.8、本项目不允许经营者分包、转包;如经营者将项目分包、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经营者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2.9、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10、经营者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规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4、 供应商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对特许经营有规定的必须具有此项特许经营证件 3.5、 供应商配备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身份证和健康证 3.6、 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2年 6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委托代理人持报名材料原件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法人报名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③有效的营业执照;④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 委托代理人报名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②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③有效的营业执照;④《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①-④证明材料带原件报名,并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5.1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开始时间:2022年6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8号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我公司及采购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采 购 人:蒙自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田医生 电 话:13529461877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7号 联 系 人:白老师 电 话:0873-3033446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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