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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巡检司社区杨柳寨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巡检司社区杨柳寨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2201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巡检司社区杨柳寨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已由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红自然资修复〔2022〕21号、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弥勒市巡检司镇巡检司社区居民委员会杨柳寨村民小组。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工程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册。 2.3计划投资:约2095.606299万元(含设备购置费45.10万元)。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3个合同段进行招标,分别为: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任一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备中级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在有效期内。 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须在430万以上(含430万)的土地开发、整理、提质改造、补充耕地项目,其它为一般工程。业绩金额、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为准。)。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2019年至今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须在430万以上(含430万)的土地开发、整理、提质改造、补充耕地项目,其它为一般工程。业绩金额、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为准。),2021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或2021年至今首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本项可不提供,不例入废标条款。 3.5财务要求:提供2018年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连续、清晰(2021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不例入废标条款)。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截图。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2019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打印件); 3.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 3.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备注:(1)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本项目施工招标的3个标段中,每个投标人只能在本项目中选择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网站中标结果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完工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章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9日上午8时至2022年5月13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5月31日上午09时(北京时间),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髯翁西路延长线,行政中心副楼东侧门一楼 1-21 室)。 6.1.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根据《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开标采用网上智能开标(投标文件开封)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相关操作。若投标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 因开标系统、开标(投标文件开封)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技术服务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服务QQ:400-9618-998。 6.3 特别告知投标人事项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投标人自觉遵守“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中“红河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疫情防控和服务管理的具体办法”的相关内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刘海龙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秦臻 地址: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吉山南路175号 地址: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 联 系 人:谢工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8987387071 电 话 :0873-6160653、13769366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