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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绿春半坡乡二甫村至土卡河公路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红河州绿春半坡乡二甫村至土卡河公路工程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项目编号:HHZB20220269 致被邀请单位:
本谈判项目红河州绿春半坡乡二甫村至土卡河公路工程已由绿春县人民政府以 绿政复[2022]2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绿春县交通运输局以绿交复[2022]4号文件批复。项目法人为绿春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红河州绿春半坡乡二甫村至土卡河公路工程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20269。 项目名称:红河州绿春半坡乡二甫村至土卡河公路工程。 标段划分:独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总投资:约3556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3250.8755万元。 建设规模及标准:路线起于二甫新村,经原有公路,止于K30+633处,全长30.633Km;公路等级:四级公路,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含0.3米沟帮),20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抗弯拉强度4.0Mpa)。 采购需求: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图设计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工程。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工程。 安全目标:不发生重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工期:1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谈判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提供2020年度或2021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在2020年度或2021年度营业额应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需提供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供应商2020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书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叁级(含叁级)以上证明,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7供应商2019年1月至今完成1个以上(含1个)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或标段)的施工业绩。 3.8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包括公路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道路工程、城市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类相关专业、隧道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同时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担任过1个(含1个)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3.9项目总工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个(含1个)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3.10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相关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11其他要求: (1)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谈判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一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谈判申请。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3)供应商近3年内(2018年1月至今)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供应商近3年内(2018年1月至今)未曾有因质量、安全、违约、骗取中标或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正受到限制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 (5)供应商近3年内(2018年1月至今)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6)供应商在已公告执行的最近一年度“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C、D级; (7)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供应商请于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时00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3.2采购文件每份(含工程量清单)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售后不退;图纸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整,售后不退。 3.3供应商收到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后,请于2022年8月10日下午17时30分前回函确认是否参与本次谈判,未回函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邀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绿春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绿春县风情园 联系方式:0873-3049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联系方式:18787303331、0873-3038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 话:18787303331、0873-30384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