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石膏产业综合开发制造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红河县石膏产业综合开发制造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红县发改办【2021】22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红河县奔康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1)建设规模:规划总建设用地285.98亩,建设标准化产房、仓库,安装一台过磅秤,安装基地供水管网、供电网络、通信网络,并建设检测检验中心、展览厅、原料分机场、垃圾中转站、园区道路、亮化、绿化及其它辅助设施。(2)技术标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3)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20268.93万元。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2)招标范围: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计划工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2018年至今承担过一项以上(含一项)投资估算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为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业务手册的扫描件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2021年至今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2018年至今承担过一项以上(含一项)投资估算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为2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业务手册的扫描件为准,证明材料未体现项目金额(规模)、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不予认可。)资格,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
(3)人员要求:
岗位人员配置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监理人员至少配备8人,除项目总监外,拟派往本项目组成员至少还须配备以下专业监理人员:负责现场工程监理6名(含水电工程、绿化、道路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拟派的所有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职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1年至今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公告发布后的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5)如有2021年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须提供企业业绩;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无须社会保险证明,须提供新成立公司的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20日08时00分至2022年06月24日17时3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网(网址: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1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县跑马路原国税局开标室)。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 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州)”(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http://www.ynjzjgcx.com/)(其他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红河县奔康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红河县莲花片区停车场五楼 | 地 址: | 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9号 |
邮 编: | 654400 | 邮 编: | 661000 |
联 系 人: | 张玺 | 联 系 人: | 葛妍麟 |
电 话: | 13988010455 | 电 话: | 0873-3038448 |
传 真: | / | 传 真: | 0873-3733570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hzb688@163.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行政监督单位: |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
监 督 电 话: | 0873-4621560 |
2022 年 06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