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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3年度石屏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3年度石屏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3年度石屏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0.8万元,其中一标段88.79万元;二标段282.01万元。 最高限价:370.8万元,其中一标段88.79万元;二标段282.01万元。 一标段: 招标编号:HHZB20230123-1 采购需求:协助采购单位编制和修改完善《2023年度石屏县耕地生产障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区种植现状调查;完成3.44亩的试验示范区建设;对项目区实施措施的耕地,采取100个农产品样进行检测,为开展治理相关评估提供依据;完成10003.44亩图斑信息核查、涉及农户信息调查、所需物资公示发放、图斑技术措施落地指导;完成工作方案制定、项目区图斑台账及项目台账建设、项目工作总结与汇报等项目台账资料收集、制作,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按照《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要求编制治理效果评估报告;配合项目单位完成相关技术培训。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对项目实施期限的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项目地点:石屏县异龙镇、宝秀镇、牛街镇。 二标段: 招标编号:HHZB20230123-2 采购需求:按照《2023年度石屏县耕地生产障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技术措施,完成10003.44亩项目区技术措施落地所需物资微生物菌肥、钙镁磷肥、叶面调控剂、土壤调理剂等相关物资的供给;其中:安全利用类耕地微生物修复1296.08亩、土壤调理+优化施肥3199.57亩、叶面调控472.56亩;完成严格管控类耕地优化施肥+叶面调控1686.19亩、微生物修复+优化施肥2100.47亩、叶面调控1248.57亩;完成叶面阻控剂措施3407.32亩的无人机统一喷洒作业2次;配合项目单位完成项目区10003.44亩共计532个图斑的核实、物资发放、技术措施落地指导、宣传培训等工作。相关技术参数详见下表: 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3年度石屏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二标段 相关物资用量需求表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对项目实施期限的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项目地点:石屏县异龙镇、宝秀镇、牛街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段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1.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自行承诺)。 1.1.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农业类、环保类或水工环高级技术职称;并能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1.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19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连续、清晰;2022年7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 1.1.6 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1.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自行承诺)。 二标段投标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2.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自行承诺); 1.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农业类或环保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能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1.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19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连续、清晰;2022年7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2.6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2.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4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认证证书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必须具有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进行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注册以及企业数字证书(CA)的办理。注册及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于2023年04月11日17时30分至2023年04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进行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 。(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86483801。) 注: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上午09时(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屏县宝塔路老烟草公司四楼开标厅)。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五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6.1.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本项目开标采用网上智能开标(投标文件开封)远程解密(在下达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 因开标系统、开标(投标文件开封)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开标(投标文件开封)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投标文件开封)结果无异议。 技术服务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服务QQ:400-9618-998。 6.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 6.4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5 本次招标设二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只允许参与本项目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地 址:石屏县异龙镇焕文路48号 联系方式:0873-4850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联系方式:18787303331、0873-3038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 话:18787303331、0873-30384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