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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石屏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石屏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石屏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于20230621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屏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8万元

最高限价:448万元

招标编号:HHZB20230194

采购需求:1.秸秆肥料化利用示范工程建设秸秆肥料化利用工程示范区3万亩;2.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工程建设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点4个;3.秸秆燃料化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农作物秸秆燃料化利用示范点1个;4.秸秆资源化低碳循环农业典型模式示范工程:开展农作物秸秆梯级化利用低碳循环农业典型模式示范1个;5.秸秆高质化利用课题研究:开展秸秆高质化利用课题研究及典型模式示范3组。6.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培训:开展技术培训、交流学习6300人(次)以上;相关宣传资料、标志牌制作;开展宣传报导7.开展资源调查、相关台账建设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建设地点石屏县异龙湖流域异龙镇、坝心镇、宝秀镇开展集中示范,辐射带动全县持续推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

1.1.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自行承诺

1.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连续、清晰;20227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

1.1.5提供20221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4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认证证书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必须具有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方式: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进行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注册以及企业数字证书(CA)的办理。注册及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于202305291730分至20230605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进行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86483801。)

注: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方式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0621日上午9(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屏县宝塔路老烟草公司四楼开标厅)。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1.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6.1.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本项目开标采用网上智能开标(投标文件开封)远程解密(在下达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审阶段。

因开标系统、开标(投标文件开封)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开标(投标文件开封)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投标文件开封)结果无异议。

技术服务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服务QQ400-9618-998

6.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

6.4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

   址:石屏县异龙镇焕文路48  

联系方式:0873-4850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

联系方式:187873033310873-3038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妍麟

电 话:187873033310873-3038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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