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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勘察采购

                 红河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勘察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勘察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724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30263

项目名称:红河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勘察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8000.00

最高限价:258000.00,工程勘察全费用综合单价控制价:160元/进尺米。 

项目概况:红河州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0869.69平方米,绿地面积4450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停车位184个(机动车、非机动车各92个)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等。

采购需求: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地质勘察,根据项目进度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任务,出具相应的勘察成果文件,勘察成果文件须满足项目工程设计要求,勘察成果符合国家强制规范要求,保证勘察质量,确保量测、记录、取样和试验成果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并对提供的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在勘察周期内,根据项目进度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招标范围内的地质勘察任务。

质量要求: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19)等国家、行业现行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项目地点:蒙自市文萃路南延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

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无亏损。

1.3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供应商信誉良好,当前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截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2020年至今有1项及以上类似规模的工程勘察业绩。(类似业绩为勘察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勘察项目,响应文件内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2022年后成立的新公司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3勘察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注册证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拟投入的其他勘察人员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北京时间20230713日至20230719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2021年至今任意3个月在企业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或二维码可供扫描的缴费证明彩色扫描件),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注:以上证明材料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307249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0724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红河州民政局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昭忠路   

联系人:郝德选   

 话:0873-3732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联系人:葛工

联系方式:18787303331、0873-3038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  话:18787303331、0873-3038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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