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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自主经营食堂冻品类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自主经营食堂冻品类配送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230275
一、采购条件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的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自主经营食堂冻品类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此次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自主经营食堂冻品类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 2.2采购内容:食堂冻品类配送 2.3采购预算:100 万元(根据采购内容据实支付) 2.4报价方式:按单价下浮率“下浮%”进行优惠率报价 2.5服务期:自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 2.6付款方式:双方确认配送食材价格后(具体确认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食材配送实际发生量、按供应商承诺优惠率进行结算,供应商须开具的正规发票(不得代开发票)。 2.7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缴纳伍万元人民币整(¥50000.00元)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不支付履约保证金利息;在配送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卫生等重大问题时,采购人有权用履约保证金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在合同终止时,在供应商已完全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后返还。 2.8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分包、转包;如供应商将项目分包、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纳税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材料; 3.2缴纳社保证明材料: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社保部门证明材料; 3.3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提供供应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存在行政处罚记录相关记录内容的清晰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存在行政处罚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活动。 3.5供应商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7供应商近3 年未因冻品类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市场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承诺。 3.8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9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缴纳保证金凭证。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7月24日起至2023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法人报名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委托代理人报名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以上①-③证明材料带原件报名,并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8号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地 址:蒙自市文澜街道杏林路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 18314176118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7号 联 系 人:白老师 电 话:15394854182(座机) 2023年 7 月 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