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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总工会新媒体平台运维管理服务项目

       红河州总工会新媒体平台运维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州总工会新媒体平台运维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1039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30469

项目名称:红河州总工会新媒体平台运维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0000.00。

最高限价:¥420000.00。

采购需求:1.负责红河州总工会微信订阅号、红河州总工会微博、红河州总工会抖音号、红河州总工会视频号的日常更新、运维,红河州总工会头条号运维。为了方便日常工作沟通,派出2名工作人员到红河州总工会办公地进行办公。

2.红河州总工会微信订阅号每天发布内容各不少于四条,原创稿件2条+转载2条(其中,原创稿件应以红河州总工会各部室内容为主,县市总工会稿件不能超过原创稿件总量1/2)。全年发布稿件1352条。重要节点制作设计海报在微信中发布(24节气等)。每周发布26条。

3.红河州总工会微博媒体更新2条以上,周末不更新,有重要信息时实时更新,同步发布当日微信选题发布稿件,包含文图新闻及海报等。全年发布微博520条以上,每周更新10条。

4.红河州总工会抖音号和视频号每周策划类内容更新一次,视频时长视内容和素材而定,全年合计发布104条以上,每周发布1-2条(视具体情况可根据需求进行调整,增加发布频率)。

5.负责红河州总工会人民号的运营维护。发布内容以当日生产的新闻稿件为主。发布数量以平台实际审核通过后的为准。

6.在每个月5号前将上月的工作制表汇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内容、时间、发布平台等)。

7.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遵守党的宣传纪律,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率。负责做好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协助红河州总工会完成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州委宣传部和州委信息局安排的宣传任务。

8.派驻工作人员其他工作:完成红河州总工会安排的信息撰写、发布、推介任务;协助州总工会做好与媒体单位的联系、对接工作;收集、撰写、发布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和州委信息局专题信息约稿;协助州总工会做好全州工会通讯员队伍管理;协助开展信息通讯员培训、稿件审核及信息推广工作;做好信息统计、收集、汇报工作;完成红河州总工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项目地点:蒙自市朝阳路。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

1.2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自行承诺)

1.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2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连续、清晰;20231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

1.5供应商提供20231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31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本项可不提供。

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会议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北京时间20231221日至20231227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可供扫描核验缴纳社保情况的二维码)、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注:以上证明材料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售价:¥600.00/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3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3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地点: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

地  址:云南省蒙自市朝阳路94号(红河州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73-3730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联系方式:0873-3038448、18787303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建伟

电  话:0873-3038448、1878730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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