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河县三村乡车同村委会哈街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240097 项目概况 红河县三村乡车同村委会哈街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HZB20240097 项目名称:红河县三村乡车同村委会哈街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4.59万元 最高限价:94.59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1)人居环境改善:砖砌围挡改造 374 米,新建人行梯步240平方米,改造人行步道 33 平方米;(2)民族团结示范:将民族团结场地 402.97 平方米改造为青石板地面,四周修建混凝土仿木栏杆 83 米;民族文化与党建宣传栏2套。(3)产业提质增效:产业道路硬化 1000 米,产业道路边沟1000米,盖板涵 3 座。 项目地点:红河县三村乡车同村委会哈街村。 合同履行期限:21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注:新成立企业无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的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谈判截止时间止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 2.2.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 2.3.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有效期内); 2.3.3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议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中国”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2.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3.6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普惠融资。供应商可根据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对应业务阶段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电子保函/保险购买或融资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手册。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utm=luban.luban-PC-4741.749-pc-pc-finance-xinjiang-applySteps-front.1.82bb9f204dca11ed8bd37d4e6923822f 咨询电话:4009039583 时间:2024年03月22日23时00分至2024年03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响应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注:云南本地供应商若之前已在云南 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3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售价:0元。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和开标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云南省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云南省 “政采云”平台,云南省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将于2024年04月01日14时30分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 (5)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时间:2024年04月0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