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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岩峰窝公路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蒙自市岩峰窝公路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240110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的项目蒙自市岩峰窝公路修复工程,项目业主为蒙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建设资金来自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项目起点起于岩峰窝公路K14+600处,止于岩峰窝公路K16+600处。 2.2建设规模、合同段划分、招标内容及计划工期 2.2.1建设规模: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104.149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叁级及其以上证书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叁级及其以上证明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①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同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在有效期内。 3.3项目总工要求:①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上述3.3、3.4公路工程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 3.4财务能力:须提交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月财务报表或季度财务报表即可。 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时间段为:2023年至今的任意连续三个月),成立不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一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8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3.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州(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在2021年至今任一年度“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中被评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经查投标无效。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申请单位于2024年03月28日至2024年04月0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内至指定地点: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现场报名须持上述 “3.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的一套(加盖单位鲜章)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售。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5.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8日14时30分,投标人须于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9号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招标人:蒙自市地方公路管理段 地址:蒙自市 联系人:顾工 电话:0873-3723378 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联系人:侯建伟 电 话:0873-3033447、18787303331 日期:2024年0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