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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审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审计项目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审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112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4186

项目名称:红河州总工会2024年审计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其中:一标段¥96000.00、二标段¥64000.00。

最高限价:¥160000.00,其中:一标段¥96000.00、二标段¥640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采购需求详见下表:

标段号

标段项目编号

采购需求及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

一标段

HHZB2024186-1

由成交供应商派驻专业审计人员,协助采购人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对州总工会本级,个旧、弥勒、泸西3个县市总工会、州直机关工会2023年工会经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弥勒、泸西2个县市延伸审计2家乡镇工会联合会和2家基层工会;个旧市总工会延伸审计个旧市工人文化宫、工人疗养院(该项审计内容6月30日前完成),州直机关延伸审计40家基层工会。

2、对弥勒市总工会进行审计回访;

3、对红河州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3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1

¥96000.00

二标段

HHZB2024186-2

由成交供应商派驻专业审计人员,协助采购人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对开远、元阳、红河、绿春、金平5个县市总工会2023年工会经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时每个县市延伸审计2家乡镇工会联合会和2家基层工会。

2、对绿春、金平2个县市总工会进行审计回访。

1

¥64000.0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前提交个旧市总工会审计报告;其余审计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1031前完成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审计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各标段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

1.2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连续、清晰;20241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5供应商提供2024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41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本项可不提供。

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会议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注册会计师证,并提供2024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北京时间20240529日至20240604日上午81130分,下午2530分(北京时间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2024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可供扫描核验缴纳社保情况的二维码)、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现场购买磋商文件。(注:以上证明材料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售价:¥600.00/份/标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6112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6112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

地  址:云南省蒙自市朝阳路94号(红河州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73-3730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联系方式:0873-3038448、18787303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建伟

电  话:0873-3038448、1878730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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