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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竹园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弥勒市竹园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弥勒市竹园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1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一标段:HHZB20240229-1;二标段:HHZB20240229-2;三标段:HHZB20240229-3;四标段:HHZB20240229-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0万元,其中一标段14.00万元;二标段16.00万元;三标段35.00万元;四标段20.00万元。 最高限价:85.00万元,其中一标段14.00万元;二标段16.00万元;三标段35.00万元;四标段20.00万元。 采购需求:对弥勒市竹园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其主要采购内容如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弥勒市竹园中心卫生院,具体地点按采购人要求送达。 产品质量及服务要求:符合参数要求,产品质量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声明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本项可不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承诺)。 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5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认证证书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必须具有认证证书。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7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按照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yngp.com/)、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普惠融资。供应商可根据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对应业务阶段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电子保函/保险购买或融资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手册。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utm=luban.luban-PC-4741.749-pc-pc-finance-xinjiang-applySteps-front.1.82bb9f204dca11ed8bd37d4e6923822f。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地 址:弥勒市竹园镇 联系方式:0873-6363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号 联系方式:0873-6160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丽 电 话:0873-61606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