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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2024年度工作服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2024年度工作服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2024年度工作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E3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2514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40351

项目名称: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2024年度工作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465.00元。

最高限价:148465.00元。

采购需求:采购一批工作服,含冬工装、夏工装、长袖T恤、短袖T恤、防寒服,具体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供货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交货地点:弥勒市,具体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提供投标担保函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声明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9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9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本项可不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4关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认证证书的产品,在品目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须具有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08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

方式: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25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弥勒市湖泉和境E3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1025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弥勒市湖泉和境E37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磋商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成交公示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

联系方式:0873-6161293 

2.采购理机构信息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7

联系方式:0873-61606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丽

电   话:0873-616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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