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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采购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5262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50147

项目名称: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100000.00

项目最高限价(单价):¥9000.00/评审项目

采购需求: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代表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红河州辖区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节能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评审意见。

服务地点:蒙自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项目质量要求:成果文件满足采购人要求,质量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

1.2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连续、清晰;2025年1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5供应商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1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本项可不提供。

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会议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new.tzxm.gov.cn/)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515日至2025521日上午81130分,下午2530分(北京时间)前单位介绍信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号)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注:以上证明材料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售价:¥300.00/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20255262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526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红河州政府办公大楼A区五楼

联系方式:0873-3732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号

联系方式:0873-3038448、18787303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妍麟

电  话:0873-3038448、1878730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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