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0873-3733570

首页 >> 公示公告 >>成交公告 >> 红河县洛恩乡哈龙村、普咪村自然能提水项目
详细内容

红河县洛恩乡哈龙村、普咪村自然能提水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

有效期

20257 3日至202579

20257 3日至202579

开标时间

202572830分

招标人

红河县洛恩乡人民政府

红河县洛恩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红河县洛恩乡哈龙村、普咪村自然能提水项目

红河县洛恩乡哈龙村、普咪村自然能提水项目

第一中标候选人

施甸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及证书号

彭航宇: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云2532018202126423

投标报价

3769864.43

最终得分及排名

92.53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云南九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及证书号

增健: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云2532019202160439

投标报价

3769736.46

最终得分及排名

90.79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云南康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及证书号

张平: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云2532019202123140

投标报价

3770336.35

最终得分及排名

90.13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类别

施工

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主要任务旨在保证项目区3000亩主要耕地的抗旱保苗用水问题,设计供水流量为20m3/h,即480m3/d,项目区设计年总灌溉需水量为10.64万m3。根据《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规定,泵站最大设计提水流量20m3/h=0.0055m3/s<2m3/s,确定泵站等别为V等,泵站规模为小(2)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结构类型

其他

开标地点

红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承诺

6个月

招标范围

红河县洛恩乡哈龙村、普咪村自然能提水项目,本工程主要由取水口、引水动力管道、自然能提水泵站、提水管道、引水灌溉管道以及高位水池组成。(具体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中标价

3769864.43

招标控制价

3770872.1元

异议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举报人、投诉人的举报、投诉应当实事求是,对于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正常工作的,有权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吴劲航 15752606459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杨洁莲 0873-4620184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电话: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0873-4621320

 


公司概况
公司动态
公告公示
关注微信公众号
政策法规

公司地址:蒙自市护国路一号红建广场517、519号

                 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7、8、9号

联系方式:0873-3733570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南软开发 | 管理登录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器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