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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红河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银行公开招标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红河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银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履约能力、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参加。 二、招标概况1、项目名称:2025年红河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银行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HHZB20220226 3、项目要求:对红河州十三个县市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含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等设立监管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三年(期间若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等原因导致服务期间中止或终止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前12名中标人获得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资格,综合得分排名作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选择重要指标,招标人不保证中标监管银行在红河州十三个县市具体市场份额,请投标人投标前充分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6、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提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3.3、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报告(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公开招标),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 3.4、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5、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材料。提供 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社保部门证明材料。 3.6、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7、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23日起至2025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④《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8号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本项目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 联 系 人:白老师 电 话:0873-3730747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7号 项目负责人:白老师 电 话:0873-3033446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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