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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湾塘乡人字桥村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屏边县湾塘乡人字桥村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26001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屏边县湾塘乡人字桥村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已由屏边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委2025〕82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云南烟草专项资金。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规模约283.21亩,建设内容包括人字桥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镇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荔枝数字化平台3个部分。其中:

1)人字桥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占地约70.13亩,新建老年活动场所1151.17㎡,建筑外立面及屋面改造2675㎡,新建拦水坝3座,村内道路改造3142.03㎡,新建挡墙5339m³,广场及道路铺3836.95㎡,10KV高压电路改迁3km,块料面层2200㎡,搬迁片区外墙面工程4140㎡,污水处理站及中水处理设备1项,健身步道及配套设施6000㎡,场地硬化6600㎡等。

2)集镇片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占地约213.08亩,改造老旧墙面65781.19㎡,新建便民活动场所499.69㎡等。

3)荔枝数字化平台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硬件基础设施1项,软件平台开发与定制1项及相关配套设施。

2.2建设地点:湾塘乡。

2.3计划投资:本次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为4949万元,本次建安工程、设计招标总投资为4912.0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投资4800.53万元,设计费约111.55万元

2.4计划工期:548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5招标范围:建设内容所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工程资料归档等全部工作内容,满足招标文件中拟建项目的功能和标准要求,具体包括:

1)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图纸),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及后续服务,并负责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成果的专家评审工作。

2)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涉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最终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3)工程施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按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内容;以及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竣工图编制、结算上报工作;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

4)其他工作内容包含:按照招标人工作要求,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行政审批事宜、备案登记事宜及验收工作;协助、配合招标人工程结算及资料移交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

注:具体实施范围和规模根据最终设计及实际情况确定,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招标总价范围内、规模之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工作。

2.6后续服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须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施工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水利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20251月份(含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否则不予认可)项目总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国家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20251月份(含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否则不予认可)

(3)施工负责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水利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20251月份(含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否则不予认可);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20231月至今承担过1项资质等级范围内的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要求:20231月至今承担过1项资质等级范围内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完工证明;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注,财务审计报告须按“财办〔2022〕32号”“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赋予验证码;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牵头人提供即可。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提供网络截图证明,若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

3.7其他人员要求:

1拟投入主要专业设计人员要求:建筑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4人,水利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注册证;提供2025年1月份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点,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工地):须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5年1月份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点,否则不予认可)。

3施工企业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安全员;提供2025年1月份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点,否则不予认可)。

4施工企业专职质检员持有上岗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质检员;提供2025年1月份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点,否则不予认可)。

5施工企业标准员持有标准员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标准员;提供2025年1月份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打印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点,否则不予认可)。

3.8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上明确、签订,出具各方已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27日17:30至2026年3月5日17:30(北京时间),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 凭企业 CA 数字证书(CA 机构认证锁)登录交易平台,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现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

注:如果投标企业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无需重复办理。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3月20日08时30分

6.2开标地点: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县玉屏镇昆河路151号屏边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

6.3网上递交:投标人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系统内确认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4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记录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记录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同时,请各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的相关操作,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 技术服务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注: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必要工具。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上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人民政府

地址:屏边苗族自治县湾塘乡

联系人:王工

电话:0873-3361000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6、7、8号

项目负责人杨玲

电话:0873-3033447/18787303331

行政监督单位:屏边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873-322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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